kaiyun体育平台安全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按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2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9,680,000.12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合成革用聚氨酯(PU浆料)、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聚酯多元醇。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直接销售产品。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下业主要客户的销售渠道网络,重视并提供产品在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
公司客户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集中特征,公司按区域配备专门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通过收集市场变化趋势、客户需求的信息,将市场信息反馈给公司研发部,并以协助客户进行产品技术开发。公司强调顾问式服务和引导式销售,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产品性能和工艺,满足并引导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
公司客户数量多,且客户通常对产品有多批次、多品种、发货周期短的要求,而公司产品又具有定制化、多品种、多型号的特点,因此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产品的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公司销售部的销售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及时反馈给销售内勤,销售内勤每天汇总订单信息后,形成销售计划,及时将销售计划发送给生产部;生产部的调度人员根据订单的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时间等要求编制生产计划并传送给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客户需要提前打样、试样的,由研发部进行打样、试样,经检测并和客户确认后,制定工艺单下达生产车间,每批产品严格按照工艺单进行生产。
公司采购部门根据每天的原材料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情况,向供应商订单采购。为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量,供应部建立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标准和流程,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水平等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系统。
公司对产品的研发分为前瞻性研发和市场应用性研发,前瞻性研发是根据对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市场前景的分析,进行自主性创新研究,引导客户和市场的需求;市场应用性研发是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着重解决生产工艺、产品应用方面的技术问题,使技术转化成实际生产能力。研发部将已开发的产品信息提供给销售部进行市场开拓,销售部也及时地向研发部反馈市场需求等市场动态,保证研发与市场、客户的最新需求紧密结合。
从出口贸易来看,聚氨酯行业下游皮革生产厂商外销订单及终端产品出口整体上延续了2018年下降趋势,但中美贸易关系步入正常化,出口的下降趋势有所缓和。国内经济增速平稳,在国家供给侧改革和安全环保治理进一步深化形势下,聚氨酯行业集中度提高,部分具有上规模、注重安全环保、高技术的企业,优势进一步体现,平稳生产,保障了市场需求的稳定供应。
2019年初3.21响水大爆炸事件后,国家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倡导企业入园,整治和关停部分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了化工产品生产、运输的管控,受上述调控政策的影响部分化工产品出现了供需短期的不平衡及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况,2019年中后期逐步趋于稳定。。
国内聚氨酯行业整体供需保持平稳,受主要原料价格较上年同期趋低的影响。革用聚氨酯产品平均价格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对环评产品需求的增加,环保型的新型产品受到市场的青睐,聚氨酯系列产品种类持续向着功能化和绿色环保的方向研发、生产投入。
2019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原料价格均出现下降,公司通过改进工艺、降低消耗、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效率等方式,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因素,提高了产品毛利率,产品竞争力增强,经济效益显现。同时,公司注重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及技术研发,重点拓展绿色环保型产品,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019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679.2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140.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0,894.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6%,净资产120,786.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6%。
一、2017 年,财政部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依据上述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公司依据上述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4、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kaiyun体育官方网页入口。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2019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及己二酸(AA)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55,389.38元,其中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26,577,242.8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657,724.28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02,195,508.2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6,115,026.7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80,000.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55,389.38元,其中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26,577,242.8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657,724.28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02,195,508.2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6,115,026.7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80,000.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6月19日《关于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6,666,667股新股募集资金。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19.60元。本次发行委托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60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26,666,667股,增加注册资本26,666,667.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22,666,673.20元。截至2018年8月22日止,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478,909,954.33元(已扣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合计43,756,718.87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6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本公司、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注1:鉴于募投项目主要实施方系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汇得”),公司专户资金到位后将按计划逐步将募集资金转入福建汇得专户(24和3),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注2:除上述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外,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本金规模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35.2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尚未赎回,2019年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税后)404.89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税后)579.28万元。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2019年度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55,389.38元,其中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26,577,242.8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657,724.28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02,195,508.23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6,115,026.7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80,000.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0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为满足 2020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总额预计不超过12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资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融资担保,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在2020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0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评价服务期间,表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履职能力,能尽职提供服务,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0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融资担保,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关于反担保的规定。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融资担保,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
在2020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关于反担保的规定。
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并采取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能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化工新型材料的研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对外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聚氨酯树脂、甲苯二异氰酸酯、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二甲基甲酰胺、聚酯多元醇经营(不带储存设施)kaiyun体育官方网页入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聚氨酯及聚醚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800.58万元,负债总额488.60万元,净资产2,311.98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18.75万元,净利润-46.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45%。(上述数据经审计)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化爆竹、民用品、易制毒化学品)、合成革、纺织品、金属材料、文化用品、服装鞋帽的销售,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32.12万元,负债总额47.28万元,净资产684.84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4.89万元,净利润26.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6%。(上述数据经审计)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0.00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0.00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0%。(上述数据经审计)
经营范围: N,N-二甲基甲酰胺、聚氨酯树脂(不含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农药;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化品)的批发。合成革、纸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纺织品、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625.97万元,负债总额212.62万元,净资产3,413.35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059.50万元,净利润700.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6%。(上述数据经审计)
经营范围: 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非道路运输站(场)类经营性质的运输代理;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kaiyun体育官方网页入口、健身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劳保用品、建材、家用电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882.85万元,负债总额179.60万元,净资1,703.25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64.13万元,净利润230.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4%。(上述数据经审计)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计划尚未实质性实施。本公司将及时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